各二级党组织、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巡察干部队伍,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将巡察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平台,经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完善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的范围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全部纳入巡察工作人才库;其余推荐人选可从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建工作组织员、党支部书记等中选优推荐(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人数不包含党组织书记、副书记)。
2.党政职能部门从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中选优推荐。
(注:前期已入人才库人员不再重复上报)
二、推荐人选资格及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严于律己、勇于监督,无违纪违法行为。
4.熟悉党建工作、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行政管理等领域工作,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综合分析、沟通协调和材料撰写能力。
5.事业心责任心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站位,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把推荐巡察人才库人选作为培养、锻炼、使用、输送干部的有效平台。
2.严把标准。各二级党组织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
3.按时报送。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24年9月10日至9月11日将推荐结果(登记表、汇总表见附件2、3)以党组织为单位统一将材料报送至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ngxyjijian@126.com。
附件1:《巡察工作人才库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登记表》
附件3:《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