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按照校党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制度的要求,校领导年初要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汇报,请各单位(部门)尽快与分管领导(联系领导)沟通汇报,并将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联系领导)签字后报送至校纪委A0911室,电子版发送至hngxyjijian@126.com。
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计划,即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教学院(部):年初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汇报,年中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分析,年底带队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每年与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谈话。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