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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婚丧嫁娶事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   点击量:

各党总支: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营造文明节俭的校园新风尚,根据《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婚丧嫁娶事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规定》内容情况 

检查教职工有没有以婚丧以外的名义(如调动、升学、乔迁、生日、生孩子、晋升等)发放请柬宴请;有没有以婚丧嫁娶为由大操大办;有没有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利用职务、业务上的便利,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有没有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时到管理和服务对象所属部门报销操办费用和要求其承担有关费用;有没有在操办婚丧事宜时收受近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有没有在操办婚丧事宜时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

(二)执行《规定》程序情况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有没有向学校党委组织部、纪委报告,其他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没有向学校人事处报告;报告是否分事前、事后2次,第一次报告时间是否为办理事宜前十个工作日之内,第二次报告时间是否为办理事宜后十个工作日之内,事后报告时,是否如实填写《操办婚丧事宜情况报告表》。

二、检查方法

(一)自查:由各党总支按照检查内容,对2019年以来的婚丧嫁娶事宜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在10月29日以前完成,自查情况纸质文本于10月30日前交校纪委,电话3691063同时发送电子稿到hngxyjijian@126.com

(二)检查:校纪委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党总支的婚丧嫁娶事宜工作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以检查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把《规定》执行好,落实到位,助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各党总支要做好自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自查结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三)各党总支要做好婚丧嫁娶事宜报备材料的建档立案工作,对所属中层干部的报告表要存档备查,同时交校纪委一份,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其他教职工的报告表由所在党总支建档留存。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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