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目前,学校机构设置和学科调整已经到位,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近期,将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面积有关规定立即自行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上一条:河南工学院2019年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全省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
版权所有@河南工学院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699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3691063
邮箱:hngxyjijian@126.com
清朗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