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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8  来源:   点击量: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和2016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做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的易发、高发期,全体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格要求,自觉遵纪。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突出主体责任,强化主责意识。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遵守相关规定,形成表率和示范效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严格自律,同时还要管好配偶、子女。

四、加强监督,严格问责。节日期间校纪委、监察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凡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查实,不仅要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同时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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