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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办公用房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  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单位)、系部:

根据上级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现要求各部门提供本部门办公用房自查情况,要求如下:

1.方法:自查。

2.范围:所属的全部办公用房(不包括实验室、会议室、资料室)。

3.时间:2016311日(周五)——315日(周二)。

4.自查具体内容(见附件)。

5.2016年3月15下午16:00前将“办公用房自查统计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交到校监察处(办公楼911室),电子稿发送至:jizhuanjijian@126.com.

6. 各部门、系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部门所属的办公用房进行认真清查,每个房间要单独统计,房间面积要认真丈量,数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每个房间的办公人数要具体,要求提供姓名及级别和职务。

                                     监察处   后勤处

                                    2016年3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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