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经研究,现将《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行风评议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行风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2013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豫政纠办〔2012〕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教监〔2012〕542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的教育行风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两转两提”的要求,紧紧围绕“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中原”的主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发展、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慵、懒、散”等问题,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收费和规范办学行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我校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二、评议内容
(一)师德师风建设情况。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是否发生影响师德师风的重大违规事件;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和管理人员是否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是否结合实际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等。
(二)办学行为情况。办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举办二级学院及中外合作办学;是否举办与研究生、本科生招生相关联的辅导班等。
(三)招生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原则、弄虚作假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对口招生、专升本是否公开、公正。
(四)学校收费情况。是否有违规、不合理收费,是否实行收费公示;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是否存在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是否存在收费不开规定的票据;学校代收书本费是否按学年或学期与学生结算;是否违反规定扩大收费和开支范围等。
(五)教育教学情况。教师授课质量、教学管理水平如何;是否有将学校计算机房出租、承包行为等。
(六)学生管理情况。发展党员、选拔学生干部是否公开、公正;奖学金、助学金发放是否公开、公正;国家给予学生的各项补贴是否足额发放;资助贫困生、落实助学金贷款是否到位。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按照《河南省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系统2012—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这次行风评议的周期为2年。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遵循“实事求是、简便易行、有据可查、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
(一)建立健全评议机构
学校成立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赵茂辰、校长李勇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全校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校行风评议领导小组领导全校的行风评议工作。校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校纪委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同校纪委、监察处做好行风评议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的行风评议工作。工作小组共分以下5个:
教务组:负责师风师德、教学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教务处,责任人:马国亮。
招生组:负责招生、就业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招就办,责任人:孙睿。
财务组:负责学校收费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财务处,责任人:吕存江。
后勤组:负责后勤服务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后勤处,责任人:任之超。
学生管理组: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学生处,责任人:何伟。
综合组:负责学校办学行为等方面的行风评议,责任部门为校综合办公室,责任人:黄永正。
(二)工作步骤
根据省纠风办印发的《2012-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划分以下6个工作阶段。
1.第一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1月30日):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各责任部门通过校园网、组织专题座谈会、设立评议意见箱、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各种方式,宣传教育政策和工作职能(业务范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2.第二阶段(2012年12月1日—2013年1月31日):各责任部门要对本领域的行风评议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月31日前上报校纪委,经校纪委审核、通过后备案,作为部门行风评议的自评实施方案。
3.第三阶段(2013年2月1日—2013年3月31日):认真开展评议活动。各责任部门要在自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自评活动,不走过场,务求实效。校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部门实施的评议工作给予指导、督促与协调。
4.第四阶段(2013年4月1日—2013年5月31日):全面落实整改阶段。各责任部门要针对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在问卷调查中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制定有效的对应措施,并在制度上及时完善,力争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不断把我校行风建设引向深入。
5.第五阶段(2013年6月1日—2013年6月20日):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责任部门对在评议工作中反映出的违规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校行风评议办公室,校行风评议办公室将会同校纪委、监察处,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在查实后进行责任追究。
6.第六阶段(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1日):各责任部门应将自评材料归档整理成册,于2013年7月1日前报校行风评议办公室(1套),以便校行风评议办公室将材料上报省纠风办与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行风评议工作是我校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的行风评议工作,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抓出成效。校行风评议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责任部门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管理、改进学校工作、培育良好师德师风和校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评议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对师生员工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议,不断改进评议方法,创新评议形式,丰富评议载体,强化评议效果。
(三)严明纪律,确保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责任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在2013年6月20日前做好自查、整改、落实工作。2013年下半年,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教育厅,依据《河南省学校行风评议考核计分实施细则》,对参评的省管学校行风建设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综合考核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对排名后3位的学校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其主要领导职务;对确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如果在省考评组到我校进行行风评议考评中,因为个别部门的工作失误影响我校整体行风评议综合成绩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