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提高廉洁意识,规范廉洁行为,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研究,决定对我校换届后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补充完善。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全体中层干部。
二、填报内容
1.领导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廉政档案表一);
2.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情况登记表(廉政档案表二);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廉政档案表三);
4.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备案表(廉政档案表四);
5.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廉政档案表五);
6.领导干部受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情况登记表(廉政档案表六);
7.领导干部任免表(廉政档案表七)。
三、填报要求
1.档案材料应客观、真实、全面,填报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填报内容负责,应如实填报;档案表内容须党员干部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笔;表格统一用A4纸下载打印。
2.所列事项无填报内容的,请在填空处注明“无”或“无变动”,不得空白;如填报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3.表一《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照片”一栏,需将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贴于预留位置;“奖惩情况”一栏,奖励指受市厅级单位以上奖励或表彰,惩处指任职以来所受的党政纪处分。
4.表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情况登记表》中“承诺内容”一栏,填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内容;“践诺情况”一栏,需如实填写;“党组织审核意见”一栏,由所在党组织审核填写盖章。
5.表三《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内容正反打印,可附页,本次仅报送2022年度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后在每年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到校纪委A0909室。
6.表四《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备案表》、表五《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由本人分别于事前5个工作日和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校纪委A0909室。
7.表六《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表七《干部任免表》由校纪委负责收集。
8.档案封面及表格由本人填写后,连同表一word电子文本,于2023年3月30日前统一送校纪委A0909室。
联系电话:3691065
中共河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