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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 集中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8  来源:   点击量: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言行,有效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制度,这些法规制度是堵塞制度漏洞、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保障。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正处在检视整治向巩固提升环节转换的关键时刻,为学好用好建章立制工作成果,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求,从11月下旬开始,面向我校纪检监察干部持续开展“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集中学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坚持把学习教育贯彻教育整顿始终,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治“灯下黑”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围绕《纪委工作条例》《监察法》《监察官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新近制定出台的法规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以学促信、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推动教育整顿巩固提升工作走深走实(集中学习内容参考清单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三、学习安排

通过个人自学、支部集体学习、考试测评验收等方式,在常态化抓好学习教育的同时,认真开展“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集中学习活动。

(一)抓好个人自学。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坚持“日学1小时”,要在前期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制度学习情况“过筛子”,确保所列学习内容应学尽学、学深学透。每名同志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重点,及时梳理总结个人思想认识和学习收获体会。

(二)开展好支部集体学习。纪检监察党支部要按照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以及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安排,通过开展领讲领学、交流学习体会、重点制度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活动。原则上,纪检监察党支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前至少开展两次专题集体学习,支部每名党员都要作学习体会交流。

)组织进行考试测试。集中学习活动结束前,将针对本次集中学习情况开展应知应会知识的全员测试,全面检验检视学习成效。

四、有关要求

开展“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集中学习活动是巩固提升教育整顿成果成效,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做好示范,组织开展互学互促活动。每名党员干部要静下心来认认真真进行学习,切实把制度规定牢记于心、落实于行,提高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附件:“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集中学习参考清单

 

                                       校纪委综合室

                         2023年11月28


附件

 

“学制度、抓执行、促规范”集中学习活动学习内容参考清单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防治“灯下黑”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4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

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近出台的重要制度(6项)

《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案件协商管辖和指定管辖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审查调查组办案安全责任告知书》等。

四、省纪委监委新近出台的重要制度(13项)

《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河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言行“十严禁”》《关于重申外出就餐报批报备制度的通知》《关于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报告登记备案办法》《省纪委监委机关借调执纪办案人员管理办法》等。

《河南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监督检查室不同工作阶段措施使用指南》《关于2023年度贯彻落实纪委工作条例的若干措施》《河南省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工作指引》《河南省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商请指定司法管辖工作指引》《常见违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常见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试行)》《河南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执法文书式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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