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
为扎实推进我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纵深推进深化腐败整治工作,持之以恒纠治作风顽疾,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整治落地见效,压紧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整改走过场、虚假整改等突出问题。根据学校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及深化腐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全校各整改整治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政绩观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整治、深化腐败整治工作落实、民生实事推进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一、工作目标
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核心引领,以深化腐败整治工作为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核验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问题查摆整改、短板弱项补齐、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纠正政绩观偏差,扎实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细,纵深开展深化腐败整治工作,坚决纠治重痕迹轻实效、重形式轻落实、重短期轻长远等突出问题,推动学习教育整改整治、民生实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常态长效,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学习教育问题整改整治情况
1.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核查整改举措是否落地、整改任务是否完成、存在问题是否销号,重点排查未整改、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2.整改整治推进情况。针对政绩观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整治工作,核查是否结合本部门岗位职责细化整治措施、是否针对性解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功利主义、重立项轻落地、重亮点轻实效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是否取得实质性成效。
3.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核查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是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是否针对共性问题、薄弱环节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从根源上防范政绩观偏差问题反弹回潮。
(二)办好民生实事情况
为确保“十大民生实事”落到实处,重点检查相关承办部门是否深入基层调研,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工作进度,是否定期向师生公示活动成果,接受师生监督与评价,着力办好让师生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坚决杜绝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不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深化腐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核查6个深化腐败整治工作专班履职推进情况。对照我校深化腐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专班是否立足岗位职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是否全面深入、不留死角,是否精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自查走过场、查摆不深入、问题漏报瞒报等情况。是否全面建立健全问题台账,做到问题底数清晰、数据真实准确、责任分工明确。是否对排查梳理出的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稳步推进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持续深化校园腐败整治成效,筑牢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坚固防线,持续净化校园政治生态。
三、工作方法
(一)成立检查组
第一组:李伟峰 朱海涛 牛晓蕾 林吉轩 杨鹏远
检查对象: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后勤处、机械学院党委、材料学院党委
第二组:刘 庆 张 雷 蔡颖莹 孙 博 冯 伟
检查对象:院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招生与就业处、工程技术教学部、信息化办公室、电信学院党委、艺术学院党委
第三组:韦青松 崔冠华 姚朝宗 李梦飞 杨振峰
检查对象:机关党委、体育部、发规处、国资处、基建处、校工会、校医院、车辆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
(二)检查时间
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
(三)检查方式
1.查阅台账资料。对照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整改整治工作台账,查阅工作方案、佐证材料、阶段性总结、整改报告等资料,核对整改进度、举措和成效。
2.现场实地核验。实地核查问题整改推进情况、民生实事开展情况、深化腐败整治工作落地见效情况,核验整改成效是否真实有效,杜绝资料整改、口头整改。
3.组织座谈访谈。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座谈交流,了解整改工作推进实情、民生实事开展实效,深化腐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深化腐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各检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了解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单位反馈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牵头责任部门、工作专班、二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检查组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梳理典型做法、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报告,对整改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肯定,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