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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学校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双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0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党组织: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形成崇俭尚廉文明的良好社会风气,经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对学校教职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实行“双报告”(事前备案、事后报告)工作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前备案

教职工在操办婚嫁事宜5个工作日前,由本人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备案表》(附件1),同时作出廉洁承诺;丧葬事宜也需操办前填表报备,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备案的,应在事前通过电话按照程序口头报备,并于事后补办备案手续。

二、事后报告

婚丧喜庆事宜办结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后报告表》(附件2),报告相关情况。

三、审批留存

备案表和报告表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后,中层正职需要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和校党委书记审批,报纪委留存;中层副职需要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报纪委留存;其他人员不需校领导审批,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留存。中层干部的报告表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四、监督执纪

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所属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提醒、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各分党委(党总支)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汇总表》(附件3),每年6月底、12月底提交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备案。

学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严肃予以查处。

 

附件:

1.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前备案表

2.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后报告表

3.河南工学院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汇总表



中共河南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南工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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